7月1日,《中國青年報》刊發了一位基層教師的文章:最近,他所在的鄉村學校迎來了一名城裡老師,而3年前,在一個學期的中途,曾來過3名城裡教師。兩次都是因為城裡老師「組織和參與有償補課」受處分調來的。這位基層教師跟同事們想不通:為何城裡老師違紀犯錯就往咱鄉村學校調?到鄉村任教什麼時候成了一種處罰手段?

  在我看來,讓犯錯教師換個環境,避免犯錯老師在原崗位上導致師生矛盾、家校矛盾升級,有利於其放下思想包袱,改正錯誤,是正常且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。問題在於,在實際操作中,從「好學校」調到「差學校」,從城市學校調到鄉村學校,往往被視為對教師的處分。安徽太和縣將某犯錯教師調往農村中學,同時高調宣傳調去的是「農村高中」,就是基於這樣的「懲罰思維」。

  將教師的調動,視為對教師的「獎勵」或者「懲罰」,當然有其現實性。這個現實性就是城鄉差距和校際差距。但如果將教師調動與獎懲挂鉤,看似是「論功行賞」「論罪定罰」的「公平競爭」,卻造成了更大的不公,並且形成了對農村學校、農村師生「官方認證」的教育歧視,成為加劇城鄉教育不平衡的「軟體因素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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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調離本身不是一種處分措施,只是達到人崗相適的一種組織管理手段。將調離與獎懲挂鉤,使農村學校成為犯錯教師的「流放地」,不利於農村學校吸引優質師資和生源。農村教師和學生會有被羞辱感和被拋棄感;原本誠心到農村服務的教師也會產生顧慮,怕被人誤以為是自己「能力不足」或者犯了錯誤被「發配農村」……

  這些心理問題和對鄉村教育的實際傷害不容忽視。網紅平台縮小城鄉差距,關鍵在於教育資源「向農村傾斜」。但是,到底是什麼樣的資源向農村傾斜?當然不該是豆腐渣教學樓、犯錯教師,而理應是優質的教育資源。城鄉教育的客觀差距,不是將調動作為獎懲的依據,而是實現城鄉教育平等的動力。那些羞辱農村師生的管理方式,真的該清理一下,扔進垃圾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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